内设机构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 内设机构
地方金融处(金融稳定处)
索引号: 78641217X/2023-00006 发布日期: 2023-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处室: 地方金融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单位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
联系电话: 0572-2399253 电子邮件: hzjrbxx@163.com
负责人: 地方金融处处长:汪炜红;金融稳定处副处长:朱舟帆
工作职责

指导、管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间融资服务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引导其规范发展,并承担相应的日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拟订新兴金融产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金融集聚平台建设。引导新兴金融业和民间融资行业的规范发展。承担防范和化解重大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组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教育和案件处置等工作。推动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和风险防控,承担新兴金融业领域风险监测和非法金融活动预警工作。牵头建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