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641217X/2023-00033 | 成文日期: | 2023-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金融办〔2023〕53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ZJEC72-2023-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区县金融办,南太湖新区金融办:
根据市委编办、市综合执法指导办的有关要求,市金融办制定了《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金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附件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违法情形,由市金融办统一开展执法。
附件:《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金融行政处罚条款及裁量基准
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