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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上午,全市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会顺利召开。市金融办副主任潘春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列兵、省农信联社湖州办事处副主任周盛东出席会议。市级有关部门、工商银行等13家银行机构相关负责人及全市部分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改革指导处王松伟作农业生产设施登记政策解读。
市金融办金融保障处王兴锋作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及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政策解读。
农业银行、湖州银行、德清农商行3家试点银行代表作交流发言。
会议还举行了签约仪式。农业银行、湖州银行、吴兴农商行、南浔农商行、长兴农商行5家银行分别与浙江德清加州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恩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0家农业企业进行农业“标准地”和农业生产设施项目授信签约,累计签约金额2970万元。
会议指出,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通过挖掘农业“标准地”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产权价值为解决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无法覆盖的融资需求提供了新路径。会议强调,银行机构要积极创新专项产品,为更多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创新抵质押物的融资贷款。各区县、部门要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加强财政资金配套,做好“三农”金融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破解“三农”领域“融资难”问题,助推全市“无差别城乡”和共同富裕建设增添金融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