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州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2019年度绿色金融改革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审计,并出具了《关于湖州市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的整改意见函》(湖审函〔2020〕13号)。审计结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局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绿色金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改革专项资金的精准性和预算执行率,我办积极向市政府建议,修改完善绿色金融改革政策意见。目前,绿色金改新政已形成初稿,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财政财力支持情况,适时推进。2020年,根据政策要求,湖州银行获得金融机构扩大融资规模奖励,邮储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银行、吴兴农商行获得绿色金融专营机构体系建设奖励,均已于今年上半年兑现。
(二)“4项具体目标任务未按年度计划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发行政府绿色专项债券问题。2020年,我市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已扩展至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九大领域,市财政局将全力推动生态环保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专项债券。目前,市中心城区污水零直排项目专项债5.8亿元、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太湖溇港保护修复及治理活化工程项目专项债3亿元已于8月底发行。二是设立绿色建筑研究机构问题。今年3月,湖州获批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开展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改革试点的城市。根据批复要求,市建设局、市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正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已形成推进计划、12条政策举措(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三是原太湖度假区管委会新增管理资本问题。下一步,南太湖新区将重点锁定上海、杭州、北京等资本集聚城市,突出以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类金融企业为招商重点,已成功引进了碧桂园地产基金、浙江大学投资公司等国内著名投资公司。今年以来,完成类金融项目招引160个,新增管理资本3200亿元,实现税收超4亿元。同时,制定了《2020年太湖绿色金融小镇金融招商引资“百日攻坚”专项活动》,攻坚活动期间累计外出招商35天,拜访客商105家次,完成项目招引85家,新增管理资本近1700亿元。四是全市排污权抵押融资金额问题。下一步,将在完善排污权交易一级市场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二级市场交易潜力,使交易价格体现环境资源稀缺性价值,以正向刺激金融机构对排污权的估值。鼓励银行机构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创新,持续扩大排污权、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试点覆盖面,以金融赋能实现环境权益价值化。为全面推开二级市场交易、提高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近期,南浔区制定了《南浔区印染行业富余排污权交易出让方案》,并举行了全市首场印染行业富余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竞拍会,此次竞拍共有7家企业参与竞拍,最终成交额达4200万元。湖州银行等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其中,以排污权质押作为担保方式,为企业购买排污权提供专项贷款。
(三)部分目标任务需要适时调整问题的整改情况。下一步,在现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办将进一步强化分析研判,深入调研,结合全市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对年度推进计划进行调整,在2020年度推进计划中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发展情况。
(四)联动协作需进一步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下一步,将建立更为有效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市绿金办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任务分解、进度跟踪、例会会商、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联动、市县协同、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有效整合信息资源,确保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今年,我办积极推动各区县绿色金改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开展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县和试点金融机构建设工作,形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建立了全市重大项目资金需求信息库,每月向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项目牵头部门对接重大项目信息,并按月向金融机构推介,鼓励金融机构对全市重大项目的融资提供精准服务,在贷款额度、利率优惠、增信措施、金融服务等方面提供差别化政策支持和各行最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对接市大数据局,接入相关数据库接口,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
(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还需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扩大绿色金改红利,支持企业节能减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今年,在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支持VOCs减排试点,支持和引导我市家具、地板、漆包线、机械设备、印刷包装等涉使用油漆(涂料)和粘合剂的相关企业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料或工艺,并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作用,在绿色融资企业认定评价时,使用低VOCs含量原料达到60%的企业优先评价(推荐)为“浅绿”企业,达到80%的企业优先评价(推荐)为“中绿”企业,达到100%的企业优先评价(推荐)为“深绿”企业,分别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6%、9%、12%给予贴息补助。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进一步扩大环境污染保险的覆盖面”审计建议的整采纳情况。市金融办将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推动环境污染保险增量扩面,提升保险的覆盖率,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意识。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覆盖全市重点行业,今年在原保险范围的基础上,扩展至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重点管理企业,做到应保尽保。内河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保险实现了市港航系统下设的市直属、长兴、德清、安吉四大辖区内河船舶油污损害责任保险工作的全覆盖。
(二)“加快绿色建筑企业(项目)的评价规范体系建设”审计建议的整采纳情况。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获批后,市金融办、市建设局、市人行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编制推进计划、谋划政策意见、建设项目库、动员金融机构。编制首个绿色建筑贷款认定规则,在人民银行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绿色建筑贷款的认定和统计规则,绿色建筑项目在符合5个条件下,金融机构对其发放的贷款可统计为绿色信贷,解决了金融机构顾虑,也便于金融机构创新产品、配置规模、争取上级支持。围绕新国标更好落地实施,编制了《湖州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试行)》《湖州市绿色建筑评价导则(试行)》2项地方标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技术和管理水平。落地全国首单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8月8日,我市人保财险、农业银行、湖州银行与湖州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为其“年产1900万平方米新型保温材料和5万吨装饰材料生产”的省重点示范项目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标志全国首个银保协同的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落地。与此同时,农村住房的绿色建筑贷款产品也已经在安吉农商行落地。
(三)“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政策和产品供给”审计建议的整采纳情况。为顺应绿色金融改革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提高政策的精准性、适应性以及预算执行率,市金融办正在牵头研究制定绿色金改新政,加大对绿色金融供给、绿色产业发展、组织机构建设、产品服务创新等重点金融领域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亩均等级、绿色认定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推广“绿色企业(项目)贷”“园区贷”“项目落成提效贷”模式,满足绿色企业多样化和多维度的融资需求。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在环境治理、建筑工程、科技创新、农业生产、内河航运等领域深化政保合作,推广完善环境污染、绿色建筑性能等责任保险机制。
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