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简慧星、方溪、郑雅芝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简慧星犯擅自发行股票罪(以下简称“E速贷”案)涉案财产处置工作,已由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2019年11月19日,“E速贷”案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核实登记工作正式开展,该案大部分该类人员已进行了信息核实登记。为充分保障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本案涉财产处置工作的有效开展,决定将核实登记期限顺延至2020年11月19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
二、核实登记对象
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在“E速贷”网络投资平台、股票交易系统的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
三、核实登记方式、地点
(一)现场登记方式。信息核实登记对象可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厅(须预约,电话0752-2180961) 。
(二)邮寄登记方式。信息核实登记人将所需登记资料邮寄至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B505室-“E速贷”执行专案组(请将邮寄单拍照发至微信号15018082117,以便查收,平台数据可优先微信核对,也可拨0752-2180961电话核对)。
四、核实登记内容及相应证明资料
信息核实工作人员将对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以下信息逐项核实、采集、登记:
(一)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二)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
(三)投资信息:平台充值金额、线下投资金额、提现金额(利息收入提现、发标借款提现;在“E速贷”平台有发标借款提现的,需按一审判决书确定的先还清借款后才能参与追缴款分配);
(四)股票信息:交易金额、分红金额、借款金额(在“E速贷”平台有借款的,需按一审判决书确定的先还清借款后才能参与追缴款分配);
(五)账户信息: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及开户网点名称。
五、其他情况
(一)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
(二)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
(三)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
上述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继承权利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时,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理人需提交户口本及相应身份证明材料;继承权利人需提交权利人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文件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
六、法律风险提示
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应按照本公告如实进行登记,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进行核实登记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损投资人、非法股票交易受害人自行承担。
来源: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